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王莹)1月25日,记者从宁夏司法厅获悉,2022年,宁夏法律援助工作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区、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职能作用,让人民群众在法律援助服务中产生幸福感和获得感。
降低法律援助服务门槛,扩大法律援助服务范围。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逐步拓展至低收入人群;将涉及农民工和农业生产经营人员切身利益的劳动争议、土地纠纷、养殖种植、环境污染等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对农村高龄、失能、失独、空巢老人,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妇女和重度残疾人,免予经济困难状况审查;实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告知承诺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在法律援助业务办理过程中无法提供经济困难状况证明的情况;建立法律援助参与认罪认罚从宽办理的工作机制,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
创新法律援助服务模式,畅通法律援助服务渠道。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与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建设无缝衔接、深度融合,实现群众“只跑一次”的法律援助服务模式;优化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依托宁夏法律服务网,开展法律援助案件从咨询、申请、受理、指派到律师办案、结案等网上全流程办理,努力推进群众“一次都不跑”的法律援助服务模式。
打造法律援助服务品牌,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水平。以开展“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助力农民工”品牌活动为契机,充分调动司法助理员、律师、公证和鉴定人员、志愿者等广泛参与法律援助服务工作,为农村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援助;加强法律援助与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服务的衔接机制,形成信息共享、业务互联的服务链条。强化法律援助案件评查,对应援不援、拒绝指派、拖延办理和有偿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规查处,全力保障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的权益。
责任编辑:倪金凤 编辑:倪金凤